房产证过户原证如何处理,有哪些相关规定
房产证过户原证收回作废。房屋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以房地产登记机关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产证办理产权登记完成过户后,不动产登记机构核发新房产证,原房产证应予收回作废。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因不动产权利灭失等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需要收回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将收回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予以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或者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公告作废。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如何过户给孩子,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无法过户给孩子。房产证是对该房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以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