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波抵押权登记受理条件

1、申请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三种类型。其中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直接申请,自然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申请。

2、不动产坐落位于慈溪市辖区内

3、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

二、宁波抵押权登记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收到申请材料后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若选择权证快递方式需预缴费用。

2、审核登簿: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并将审核通过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3、收费发证: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凭受理单、身份证到窗口领证(或等待快递送达)。

三、宁波抵押权登记设定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

第五条

第一款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 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 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 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 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 宅基地使用权

(七) 海域使用权

(八) 地役权

(九) 抵押权

(十) 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