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安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怎么走
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在网厅上或窗口申请填报,对申请的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的,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对申请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三个工作日内退回并注明原因。根据《六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规范》(六市金管〔2017〕74号)文件规定:职工离休、退休且已办理公积金账户封存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六安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离、退休批文或离、退休证
3.?提取人银行卡(存折)
三、六安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地址
六安市佛子岭东路社会保障局大楼住房公积金中心4楼服务大厅
四、六安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