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宿迁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需要什么资料

容缺办理信用承诺书 未婚声明

买方的银行储蓄存折(银行卡)容缺

个人信用承诺书

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

契税缴纳证明

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的房屋买卖协议(存量房买卖合同)

买方的身份证(正反面)

卖方的银行储蓄存折(银行卡)

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

卖方的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婚姻证明

宿迁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二、宿迁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宿迁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办理地点

宿迁市便民方舟3号楼1楼大厅18、19、20、21号窗口、

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政泰大厦政务服务中心2楼48、49、50、51号窗口、

宿迁市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裙楼2楼215、216、217、218号窗口、

宿迁市沭阳县常州路金禾理想城9号1、2、3、4号窗口、

宿迁市泗阳县北京东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17、B18、B19号窗口、

宿迁市泗洪县古徐广场北侧政务服务中心5楼大厅公积金综合柜员1、2、3号窗口